为全面助推定日6.8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,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安排部署,本着“早规划、早安排、早启动、早恢复”的原则,积极推动灾后重建及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相关工作。
主动作为,召开会议。积极对接同济规划院、西藏建筑勘察设计院等“灾后重建”5家设计单位,及时召开日喀则定日6.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环评要素保障碰头会,为设计单位提供环评专业指导,全面确保灾后重建项目环评工作顺利推进。
主动担当,核查点位。积极对接市住建局及灾后重建各设计单位,第一时间掌握灾后重建各点位信息,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,对已选定的重建点位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进行核实分析,共计对4个县38个村2716个点位进行核实。
技术先行,指导工作。重点对定日县开展指导灾后重建项目环评认定工作。对照项目建设内容逐一梳理,明确需履行环评手续的项目,并建议在砂场选址、办公用房建设和道路建设等方面着重关注,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履行。
灾后重建,环保先行。联合市自然资源局、市水利局、市林草局,对定日县、拉孜县、萨迦县、昂仁县、定结县的灾后重建项目的砂场及加工点选址进行现场踏勘,对各个点位的环评等级及审批层级进行现场答复,并就定日县2个点位、定结县1个点位采砂区域涉及国省道可视范围的情况进行现场说明,明确环评手续办理存在的难点问题;共核查45个点位,其中河道采砂15个点位、河道清淤23个点位、砂石取料点7个。
下一步,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,针对灾后重建及重点项目主动作为,联合上级相关行业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帮扶,在环评审批方面开辟绿色通道,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,积极服务于灾后重建工作,确保项目建设早日落地实施。